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第三次更新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
人才库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切实促进我省高校辅导员专家化发展,充分发挥骨干辅导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引领示范效应,结合各高校辅导员队伍不断调整充实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已建立的全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进行第三次更新。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研究能力;
(三)具备辅导员工作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工作技巧,在学生工作某一方面或几方面见解独到、业务突出、成效显著;
(四)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含)以上,担任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并有志长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五)具有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具备外出参加培训、承担讲座报告的时间、精力保证;
(六)承担一定科研课题、发表一定相关学科学术论文论著、在校内或校际相关会议上作过交流者,以及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相关评优评奖中获得奖励者,优先选拔入库。
二、相关待遇和职责
入选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辅导员,将作为省级骨干辅导员培养、使用,相关待遇、职责如下:
(一)获得每年参加全省骨干辅导员培训班的资格;
(二)享有优先参加国内高校辅导员轮岗交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辅导员培训等各类交流学习机会;
(三)承担相关科研工作,省教育厅将适时对相应成果编印成书、结集出版或推荐发表;
(四)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特长,适当安排入库辅导员在全省新上岗辅导员岗前培训班、思政科长培训班、校际辅导员培训班、学生处长德育论坛等培训班进行报告讲座、会议交流;
(五)协助相关领导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本领域内“学生工作区域协作团队”、“学生工作领域协作团队”的维护、运行、协作等工作;
(六)发挥信息员作用,定期反馈学生思想动态,以及省级政策落实情况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
三、推荐程序
(一)本次更新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省级审核的方式进行。全省高校的专职辅导员均可申报。学校推荐名额为:省属骨干重点大学不超过5名,其他本科院校不超过3名,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1名。
(二)辅导员本人如实填写《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装订要求(见附件2)与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1份),报送校内负责部门初审后签署学校推荐意见,同时填写《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电子名片卡》(见附件4)。
(三)各高校要指定校内具体部门、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要求上报,并对不再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做出调整,填写《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审核后的申报材料,一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寄送至省教育厅德育处,同时报送推荐汇总表、申报表电子版。
(四)经评审后,省教育厅将及时把入库情况通知有关高校和辅导员本人。
建立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需要,是着眼辅导员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确保建库任务按时圆满完成。同时,要对入选辅导员进行重点培养,在外出培训、交流方面给予便利,在辅导员职级晋升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职称评定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联系人:齐纪 联系电话:0311-66005204
电子信箱:s031166005222@163.com(在邮件主题栏注明“XX学校2019年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更新)。
报送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德育处1317房间
附件:http://res.hbgcjsxy.com/uploadfile/2021/1018/20211018035331480.doc
1.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候选人申报表
2.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3.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电子名片卡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