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辅导员基本职业技能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中坚作用,激励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及时表彰他们中的先进典型,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管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辅导员基本职业技能检查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我院现任全体辅导员。
二、评比内容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思想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二)积极投身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相结合,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工作成效明显。
(三)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在消防安全、人身及财产安全、心理安全、出行安全等日常安全教育工作,熟悉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所带班级无任何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严重安全管理问题。
(四)加强辅导员日常学习培训,尤其是对学生管理与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的日常学习并适时组织相关考试。
(五)具体检查评比内容:
1、检查辅导员联系家长记录情况;
2、检查辅导员工作日志的填写情况;
3、检查学生记录卡填写情况;
4、检查特殊群体学生档案建立及定期跟踪情况;
5、检查学生谈心制度的落实及记录情况;
6、检查主题班会组织开展及记录情况;
7、检查辅导员对“三个秩序”落实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滞留、旷课、夜不归宿、宿舍卫生等;
8、检查辅导员一日工作流程的落实情况;
9、座谈或问卷学生对辅导员的工作评价情况;
10、辅导员日常学习培训及记录情况;
11、检查其他有关辅导员日常工作相关情况。
三、检查评比时间
9月—12月组织检查,12月下旬组织评比活动。
四、检查评比程序
1、辅导员基本职业技能评比活动由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参评工作。
2、学生处不定期对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学习记录、工作日志、特殊群体档案、学生记录卡、学生谈心记录、班会记录及联系家长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
3、学生处不定期对辅导员一日工作流程落实情况、“三个秩序”落实情况、学生安全管理情况、班会组织等情况进行检查。
4、学生处组织辅导员学生管理制度考试。
五、表彰与奖励
通过本次辅导员基本职业技能检查评比活动,将评选我校基本职业技能“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在学年辅导员绩效考核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之一。
六、工作要求
第二届辅导员基本职业技能检查评比活动是本学期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提升辅导员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方法。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要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同时,各二级学院要把组织辅导员基本职业技能评比活动作为促进辅导员学习提高的载体,分享经验的平台,提高业务技能、创先争优的重要途径。
全体辅导员要提高认识、认真对待,要将本次活动作为促进班级常规管理,提高工作业务水平,查找自身工作漏洞,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