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思政教育 -> 评优处分 -> 正文

关于对武帅辰同学因旷课给予自动退学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5-05   发布:学生处    点击量:

  武帅辰,男,学号:196****2385,商学院2019级会计四班学生。

  武帅辰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该生在上网课期间无故旷课、缺考,辅导员老师多次与学生本人联系均联系不上,本学期5门课程均是无故旷考,并且补考也没有参加。2021年3月1日,我校开始为期六周的线上授课,武帅辰一直未进班级各个学习群,一直是缺课状态。多次与其父母联系,学生家长也表示孩子已将他们拉黑,表示无奈。2021年4月自学校规定返校以来,武帅辰没有按时返校,与其联系仍是不接电话不回消息状态,至今未返校,目前该生处于失联状态。

  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经二级学院纪律处分委员会建议并上报学校纪律处分委员会研究,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商学院2019级会计四班武帅辰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此决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并在学校官网中进行公告送达。

 

                                          202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