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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2-12-01     点击量:

    共青团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校大学生社会责任课指导中心)在四个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共分为六个部门和七个指导中心。

共青团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校大学生社会责任课指导中心)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围绕学校党团中心工作,结合团员青年特点,是团结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的先进青年组织。团总支、团支部、团小组是其基层组织。校团委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团章》,根据共青团中央(2017冀团联字25号)文件《河北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及教育部中青联发201618】号文件《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坚持以培养合格人才为中心,“以学生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发挥教育服务青年学生成才职能,进一步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共青团思想政治教育、团组织生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各类团建模式,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一、校团委主要职责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切实加强团员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抓好团员青年思想引领工作,帮助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二)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共青团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部长、指导中心主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向上级反映情况、汇报工作,宣传和执行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三)加强共青团的调查研究、理论探索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积极创新团建模式,巩固充实班级团建模式,深化推进社团团建模式,探索建立宿舍和网络团建模式,引导和完善临时团建模式,逐步形成一套具有我校特色的团建工作方法和经验。

(四)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组织团员评议,督促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组织开展自主团日、主题团会、团员主题意识教育等针对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广大团干部要协助各学院做好广大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广大团员青年思想稳定。

(六)协助、配合校党委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和发展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等工作。

(七)部署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和各项任务,定期指导、检查、考评团总支工作,定期抽查团支部工作。

(八)办好青马学校,利用青马培训班定期举办专兼职团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工作研讨班,组织好推优入党学习班和团员培训班,对学生团干部进行轮训,同时,加强对团学干部日常的培训与学习,将青马培训班建设成为交流的平台、学习的平台、沟通的平台、锻炼的平台、发现人才的平台和自我展示的平台。

(九)策划、组织、开展文化、娱乐、体育等学生校园文化、社团文化、宿舍文化及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分析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培养学生的学术创新和综合实践能力,促进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

(十)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正当利益,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参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

(十一)培养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做合格学生、合格公民、德育先锋。在校内开展养成教育活动,争做合格大学生;在校外开展志愿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争做合格公民,推动校大学生社会责任课成为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行体制,将第二课堂做新、做实,培养学生德育能力。

(十二)负责团员民主评议、团籍注册工作,团关系的发放、补办、及管理工作,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做好对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的评定及表彰工作,负责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负责团员证、团费收缴管理及新团员的发展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并做好对口接待和联络工作。

(十三)组织好“一课两活动”,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和舆情收集报告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做好新媒体环境下的宣传报道工作和团属新媒体建设工作,结合时代潮流创作新媒体作品,做好校园文化活动简报工作。

(十五)做好各项活动监督、纪律检查、社团纳新和人事变动的协调与审批等工作,切实保证团务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六)负责对校属社团及团组织工作的领导和对各学院团组织、学生社团的工作指导、检查,并负责与兄弟院校相关部门的联系与交流。

(十七)协助学生处等部门开展“三个秩序”检查以及校风和学风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传达和贯彻执行党委和上级团委有关团工作的决定、指示和布置的工作。

(十九)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各级团干部出外交流、学习。

(二十)完成学校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业指导委员会职责

(一)根据共青团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共青团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

(二)专业指导委员会由专家、教师组成担任委员。

(三)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常规性工作由校团委负责。

(四)专业委员会下设四个专业指导委员会,每个专业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

(五)第一专业指导委员会(团建专业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团委组织部、青马学校管理中心、团建工作指导中心,由校党委、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构成。

(六)第二专业指导委员会(“第二课堂”专业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第二课堂指导中心、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社团活动指导中心四个中心工作,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老师、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构成。

(七)第三专业指导委员会(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中心工作,由全校各二级学院院长、各二级学院专业带头人、校团委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工作。

(八)第四专业指导委员会(信息传媒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团委组织部、宣传部、共青团传媒中心指导工作,由学校党委、宣传部、信息化中心、相关教研室、校团委老师构成,设分会长一名。

(九)专业指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会议),及时了解校团委等反馈的问题及发展方向,有计划的组织相关中心工作,引导开展专业特色活动,并积极参与校外大赛,对专业类竞赛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校内外活动进行评估和引导开展,同时,有承担项目或活动评委的义务。

(十)委员会成员应热爱学生管理工作,积极为校团委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开设培训及提供资讯和信息,热心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十一)学校应重视委员会成员提供的建议和信息,及时研究。

(十二)学校应尊重各位委员,并为他们的活动创造条件。

(十三)委员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出重大建议,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十四)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后可续聘。

三、办公室职责

(一)对内协调校团委各部门的工作,及时反映各部的工作情况,并协助团委老师处理日常事务。

(二)负责日常团委干部的会议安排、会议签到、记录,活动的通知、协调工作。

(三)负责团委的物品、档案管理和各社团办公室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团委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团委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维护;负责各项活动的经费管理(负责团委经费的申报、借款、报帐等有关协调工作)。保证其合理使用,为团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后勤保障。

(五)负责布置、组织、安排、主持团委的各种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负责统计各部收集的相关意见、建议并反映给相关领导。

(七)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监察部职责

(一)监察部作为团委监督部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随时随地对社团的任何一个部门或者任一成员进行监督、询问。其职责是记录、监察并反映校团委日常工作情况,督促社团成员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干部自律公约》内容,促使学生保持高度的纪律性、组织性。保证团委日常工作协调有序地进行。

(二)对校属各团组织、社团任职前进行综合考评,若发现有违反《学生干部自律公约》的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干部离职、职位变动等方面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三)协助校团委老师进行日常活动质量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抓好团内奖惩工作。及时掌握团员中的先进典型并做好评优表彰工作;对违纪团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理,受理团员申诉,以及其他人事工作。

(四)对活动计划、工作业绩、奖惩等情况进行评议,考评监察委员会每次会议由监察部负责组织并主持,考评监察委员会成员从各部随机抽取组成,采用公开述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议。

(五)收集校、院团组织社团成员对团委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普通学生对团委各项工作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提出建议和处理办法并向团委和学生会领导进行反映。

(六)组织校属学生干部定期进行有关规章制度学习。

(七)加强校院监察部的相互配合与交流。

(八)监督例会签到和核对人员出席情况,若有无故缺签者需于当日公布并做记录留档。

(九)监察部在每次活动开始前记录下办公室在活动准备工作(如布场,清场等)的人员配置、安排,并留档。如有分配不当应及时提醒,而针对个别事假未能参与工作者,可进行适当的询问,调查。活动准备工作时,监察部须保证每次都有人在场,记录签到及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对于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或者不足须当场记录下并向团委老师反应。

(十)监督校属学生干部工作期间的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若有发现成员于工作期间穿拖鞋、穿背心或在办公室值班工作时携带零食等不良现象,应上前提醒并作记录留档。

(十一)团委学生干部每次活动工作时,督促其佩戴工作牌。若有无故不戴,应上前提醒,并做记录留档。

(十二)每个星期向团委老师反映近期工作情况和工作中暴露的不足,并提出建议。

(十三)监察部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察部作为一个监督部门,同时也受其他部门的监督,其他部门如对监察部有意见或者建议,皆可与监察部说明。

十四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部是负责全校共青团员思想教育、各级团组织的建设及各级团干培养和考核的职能部门。

(二)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团籍管理。督促基层团支部落实好“三会两制一课”。

(三)负责二级团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班子配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团干部,建立健全团干部档案。

(四)统筹做好学校共青团改革方案的制定、落实和督促,切实将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建设青年学生身边的共青团。

(五)组织开展全校团干部的培训工作,转变团干部作风,关心团干部的思想状况和成长需求,引导团干部参与课题研究,提升团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

(六)推进以团校培训暨各级团干培训为核心的基层团干部的培训管理及考核。提高基层团干部及校级学生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对校团委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制定校团委部门评优制度以及组织全校团组织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八)执行团委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组织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组织部门会议,传达上级党委和团组织的文件精神,布置落实组织工作。

(九)制定学期团的工作及活动计划,指导各级团组织做好团的组织活动,做好考核并及时组织交流总结。

(十)协助校团委组织委员进行日常(包括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及协调工作。

(十一)组织团委社团及各部门成员定期进行有关社团活动组织等学习、培训、交流、研讨活动。

(十二)加强校院活动间的相互交流与学习。

(十三)定期开展团员青年思想和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调研,及时向校团委及(二级学院)党总支汇报、反馈。

(十四)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研究和制定团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措施和方法。

(二)负责安排团员青年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和共青团传媒中心的建设和运营。

(三)负责共青团的宣传阵地建设,加强与宣传单位的联系,重点做好团学刊物的出版和发行工作。

(四)负责对团学系统网络宣传教育阵地的指导、规范和管理,重点做好学生园地网站、微信平台、QQ智慧校园、团中央第二课堂系统、志愿汇、青年之声等网络宣传阵地的指导、维护、更新和管理。

(五)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调查、掌握、分析研究团员与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状况,提出进行思想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六)负责校团委新闻即时发布工作,积极利用记者团优势报道学生活动,宣传新思想。

(七)开展团员青年的宣传教育工作,报导团员青年的先进事迹,引导团员青年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团的重要会议精神,构筑青年学生强大的精神支柱。

(八)规范、监督、审核全校有关学生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九)提高现有学生宣传媒体的质量,延伸扩展媒体的覆盖面。

(十)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青年权益维护部职责

(一)青年权益维护部主要发挥其对教学、学生管理、后勤、社团管理、学生发展等方向的权益维护作用, 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日常权益维护工作机制, 及时收集和反映广大同学的呼声。

(二)借助学校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渠道, 有效表达同学普遍性利益诉求。定期组织青年座谈会,了解青年诉求。

(三)积极引导青年学生参与评优、处分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相关工作,参与学校事务管理与提出意见建议。

负责指导学生会常任代表会议各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

)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社团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社团管理、核查工作。

(二)负责校院各类社团的成立审批、注册、变更、注销等工作。

(三)负责引导检查校院各类社团组织严格落实各项社团管理的制度规定,切实把好社团政治观,引导社团良性发展。

(四)代表团委指导学生会、社团联做好社团管理和干部管理教育、作风纪律、社团换届等工作。 

)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青马学校管理中心 (业余团校)工作职责

(一)负责以党、团的理论知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当前时事政治为主要内容对团员青年的日常培训、学习、教育等工作。

(二)负责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学员特点和要求,安排补充学习内容,以专家讲座、自主团日、缤纷团会、素质拓展、宣传展示、支部对抗、读书分享、文艺汇演、志愿服务、学员讨论、结业论文近百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

(三)青马学校管理中心还定期开展“新团员发展前培训”、“团员日常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班团干部培训社团干部培训及日常团学干部培训,并通过较多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来锻炼学员。

(四)青马学校管理中心负责推优入党培训、考试相关工作。

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团建与青年发展工作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一)本着“多种形式,多重覆盖,交叉管理,形成网络”的工作思想,在校党委、团省委、省直团工委领导下,配合团委组织部加强共青团对学生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宿舍团支部、网络团支部等四类团建工作,做到发扬共青团光荣历史,彰显共青团青春活力。

(二)提升团组织基层领导,使共青团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品牌化,发挥各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团建工作和共青团活动取得实效。

(三)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团支部及共青团活动的新形式、新载体,在全校各级各类团组织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自主团日、主题团会、团员主题意识教育活动等共青团活动,更好的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四)积极探索社团建团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及时总结团支部、团总支管理方式、工作职责、团组织地位、运作模式等方面经验,力争将社团团组织做出特色。在学生社团建立团总支、团支部、团小组,完善共青团组织体系与社团团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力求正规化、制度化。社团团支部书记负责及时沟通、交流、发现、汇报并协助团委书记处理、解决相关工作、问题,促使团务、社团工作在正常、稳步发展,确保团学干部队伍稳定。

 (五)探索宿舍建团和网络建团的路径、方式,积极在团员青年聚集和活跃的地方建立团组织,发挥团组织在成员思想引领、权益维护、思想政治工作和“三会两制一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第二课堂指导中心 (大学生社会责任课工作站)工作职责

第二课堂指导中心(大学生社会责任课工作站)是落实大学生社会责任课,在校内开展养成教育活动,争做合格大学生在校外开展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争做合格公民。

负责学生在校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及课外活动综合表现情况的记录、管理、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立项、审批、分值审核、验收、赋分、统计、申诉、复议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社会责任课岗位的开发管理、运营督查、义工补偿等工作。

(五)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共青团传媒中心工作职责

(一)共青团传媒中心是配合团委宣传部拥有全媒体完整产业链的综合性校园媒体,是校团委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依托,是青年学生发表意见、获取资讯的重要渠道,是培养当代传媒精英的重要基地。

(二)共青团传媒中心以关注校园生活、传播校园文化、弘扬校园精神为理念,以贴近生活、贴近青年、贴近时尚为要求,努力打造青年学生所喜闻乐见的主流校园新媒体。

负责学生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作品的策划、创作工作。

(四)负责平面设计、影视制作、新闻采编、简报编辑、新媒体平台运营、技术开发与支持等工作。

(五)负责相关舆论引导和舆情收集等工作。

(六)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社团活动指导中心 (养成教育活动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全校社团活动养成教育活动的策划组织、统筹协调、督查和月度、学期的统计汇总总结上报工作。

负责对学校年度、学期、月份以及各社团各类社团活动进行初审,并将各类社团活动策划对接第二课堂指导中心。

负责校属社团、校院社团之间的问题联谊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四)负责校团委的校级社团交流与活动外联赞助等工作。

(五)负责全校大型活动的人员安排、统筹联络、工作分工及协调组织等工作。

负责收取各二级学院的社团活动工作计划简报、总结

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各二级学院养成教育活动与工作开展,并统计各二级学院养成教育开展情况。

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大学生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争做合格公民活动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校公益组织的成立、管理、项目审核、认定及奖惩工作。

(二)以志愿服务项目化为目标,策划组织本项目部门的活动指导和监督校内所有公益组织的活动,并做好项目分工,积极做好每个公益组织日常和品牌项目的策划、审批以及安全管理工作

(三)积极拓展校外志愿服务共建合作单位,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更多的服务平台

(四)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向全社会昭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

(五)负责全校青年志愿者招募注册、学习培训、管理调配以及考核评优等工作。

(六)负责全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方案制定、宣传组织、活动实施及宣传报道等,开发拓展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基地,调配管理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的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

(七)负责“志愿汇”的注册、项目发布、审核、时长记录等工作。

(八)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组织全院学生开展各类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学术活动并对各团队给予指导培训,鼓励学生参加省市级乃至国家级的各项科技创新比赛。

加强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充分展示大学生的创业才干,为大学生进行大量的创新实践和创业尝试提供发展平台

 (负责组织以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创业计划大赛为主体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活动,并组织开展创业论坛讲座、培训等各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活动。 

负责协同教务处组织学生课外科技文化节及各类专业竞赛活动。

负责指导学生学术科技类专业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社团开展相关活动

负责与学校学生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合作,共同指导学生开展相关创业活动

完成校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