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争当“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争创“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团委,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省各直属团(工)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追求,激发全省青年工作活力和工作积极性,激励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勇做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现就做好2021年度河北省争当“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争创“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争当争创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2月),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干。
截至2021年2月,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三)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青年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3)班子建设好。团委 (团工委) 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广大青年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 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二、争当争创名额
省直各单位可推荐1-2名团员争创“优秀共青团员”(现有团员100人以内的可推荐1名;100人以上的可推荐2名)、1名团干部争当“优秀共青团干部”、1个团委争创“五四红旗团委”、1个团支部(团总支)争创“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三、争当争创材料及报送时间
1.争当“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需填写申报表,并撰写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
2.争创“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并撰写1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
3.申报表、申报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1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团委公章后于2021年3月22日前邮寄报送省直团工委,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市级团委要对争当和争创工作高度重视、精心布置、严格把关,通过争创申报,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团省委将对2021年度河北省争当“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争创“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入围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并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3.各单位应对争当申报个人和争创申报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争当申报个人和争创申报集体,在此基础上确定争当推报人选和争创推报集体。
4.各单位严格按分配的类别和名额,在限定的争创申报领域内择优选拔申报。
按照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每五年评选一次。今后在评选“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时,各地一般要在争当“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个人和争创“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集体中择优推报。
附件:
2.2021年度河北省争当“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21年度河北省争当“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21年度河北省争创“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2021年度河北省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2021年度河北省争当“优秀共青团员”名单汇总
表
7.2021年度河北省争当“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汇总表
8.2021年度河北省争创“五四红旗团委”名单汇总表
9.2021年度河北省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汇总
表
共青团河北省委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附件2
2021年度河北省争当“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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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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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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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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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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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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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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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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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注册志愿者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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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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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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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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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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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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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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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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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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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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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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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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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学习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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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填起,包括出国留学、进修等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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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荣誉情况
获得市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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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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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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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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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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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意见
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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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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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市级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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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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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省级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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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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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所属类别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农村、农民工、军队、街道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
2. 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团的,需要填写发展团员编号。
3. 学生团员不需要填写“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意见或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意见”一栏,其他类别团员需填写。
附件3
2021年度河北省争当“优秀共青团干部”
申报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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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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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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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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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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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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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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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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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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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团员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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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注册志愿者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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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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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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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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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三会两制一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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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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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填起,包括出国留学、进修等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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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团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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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获得市级及
以上荣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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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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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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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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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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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意见
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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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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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市级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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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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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省级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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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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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所属类别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农村、农民工、军队、街道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
2. 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团的,需要填写发展团员编号。
附件4
2021年度河北省争创“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团委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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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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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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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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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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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团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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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发展
团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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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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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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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委员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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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所属的
专职团干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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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所属的
兼职团干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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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最近一次换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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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书记是否
为同级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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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书记能否
列席同级党委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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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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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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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是否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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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的下级团组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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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青年中心”平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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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活动阵地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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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团费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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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应收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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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实收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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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应上缴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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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实际上缴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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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所属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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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
(总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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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届能按期
换届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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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内被评为市级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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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
团支部(总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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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县级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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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召开团员大会的团支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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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的团支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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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召开团小组会的团支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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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团支部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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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开展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的团支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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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开设团课的团支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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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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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开展的主要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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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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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市
级
团
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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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省
级
团
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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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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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所属类别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街道社区、军队、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
2. 专职团干部是指由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的、职级待遇根据团的岗位确定、以团的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团干部;挂职团干部是指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挂任职务时间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兼职团干部是指除专职团干部、挂职团干部以外的团干部。
附件5
2021年度河北省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
申报表
团支部
全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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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属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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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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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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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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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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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员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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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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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团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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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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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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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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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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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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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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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应收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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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实收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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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应上缴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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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实际
上缴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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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三
年
换
届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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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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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后的团支部(总支)委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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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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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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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执行“三会两制一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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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大会召开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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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委员会议召开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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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小组会召开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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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团员教育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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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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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团课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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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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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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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活动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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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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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经费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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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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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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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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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年度开展的主要活动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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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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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上
级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
级
团
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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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省
级
团
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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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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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所属类别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街道社区、军队、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