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定名为: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国防教育协会。
第二条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国防教育协会是在学校武装部、学生处、团委指导下的群众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学生中普及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自觉履行国防义务,提高学生素质。
第四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
1、通过编写国防知识简讯、组织观看军事教育影片、举办国防知识竞赛、发挥网络宣传作用等方式,大力宣传国防教育知识;
2、通过组织各种学术活动、国防知识讲座和国际形势报告会,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
3、积极支持和配合学生军训工作,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4、协助学校做好在校大学生征兵、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等;
5、协助学校做好民兵整组、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建设等工作
6、加强与兄弟院校交流国防教育经验;
7、与校内其他学生组织合作,为构建和谐校园、丰富校园文化贡献力量。
第六条 协会口号:关注国防,爱我中华。
第七条 协会原则:热情积极,团结协作,求实创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下设办公室、
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四个部门。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部长组成协会委员会,由会长担任委员会委员长。委员会成员通过自荐和会员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名单,经学校武装部、学生处审核确定后生效。
委员会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年。武装部、学生处负责对协会委员会成员进行监督和考核,对不能胜任该职位的成员有权进行撤换。
第九条 协会委员会的职能
(一)负责制定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协会内部管理及对外交流;
(三)负责大型主题活动的组织及日常工作的领导;
(四)负责协会经费的收支使用;
(五)负责协调协会各部门的关系,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听取审议委员会的年度报告,选举新一届委员会成员。
第十条 会长的职责
1、负责确定协会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监督、考核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4、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副会长的职责
1、协助会长工作,处理内部事务,监督内部工作,执行协会管理工作;
2、会长缺席时,暂代会长职责。
第十二条 协会各部门的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会长制定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其它各种文书材料;
2、负责协会所需物品的采购,对财务状况及时记录和审查;
3、建立健全人才库,整理保管协会各种资料档案;
4、协助会长做好重大活动的具体分工,安排日常值班;
5、负责协会会议的人事通知、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
(二)组织部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新会员的前期培训;
2、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协会的对外业务联系、洽谈。
(三)宣传部
1、负责协会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
2、将活动成果归纳总结成文字材料,对协会的活动及时进行报导;
3、负责协会各类活动的摄影并负责协会会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4、加强社团与外部的联系,树立社团的优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