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以及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9】52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做好此次评定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按我校文件规定执行(河工校字[2018]36号文)。
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按我校文件规定执行(河工校字[2018]36号文)。
三、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程序
按我校文件规定执行(河工校字[2018]36号文)。
四、分配指标及金额
国家奖学金金额为每生8000元,初审名单由各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严格把关、评选后上报,校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上报的初审名单进行公开评审、确认,最终确定候选人上报校国家三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五、评定程序
(一)各班级进行初审。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国家奖学金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进行网络公开评选,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
(二)各二级学院评优工作委员会对各班级推荐学生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公开审核讨论,以公开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广泛征求相关意见确定推荐名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写出推荐材料(材料要求内容充实,学生所担任职务、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称号和个人事迹必须写清楚,凡获得的奖项和荣誉称号以复印件形式另附在材料后面)。经各二级学院初审通过后将本学院推荐名单和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演讲PPT电子版上报学籍与资助中心孙桂杰老师处。
(三)学生工作部组织进行材料审核,学校组成校级评审团进行百人团公开评审。组成成员:各二级学院分别各出8名学生、5名老师,学生工作部老师9名。
(四)参加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分别从德、智、体三个方面将自身优势进行PPT展示,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同时反映出该生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各个方面。
(五)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要加强初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六)各二级学院最晚于9月29日前将拟推荐国家奖学金事迹材料、推荐学生各学科成绩单(打印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学生工作部学籍与资助中心。
(七)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查,凡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要求上报的,取消其评审资格。
(八)经过严格公开评选环节,拟上报23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将材料公示一周,若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六、院、班评审组织成员组成
1、院国家三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代表、专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委员人数在20人以内。
2、班级评审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以及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评审小组,委员人数在10人以内。
3、各二级学院及时将院、班国家三金评审工作组织名单报学籍与资助中心孙桂杰老师处。
七、评定上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上报所推荐学生材料要求必须打印(A4纸格式),(格式由学生处统一下发)表必须是正反打印。其中表现中需要填写2020至2021学年综合测评名次,以及在学校、二级学院、班级所担任职务。推荐材料内容应结合学校发文中的申请条件,同时反映出该生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各个方面。(纸质版打印盖章同时制作PPT电子版上报,候选人公开进行演示)
(2)各二级学院报送被推荐学生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整学年成绩打印材料,同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各二级学院上报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格式由学籍与资助中心统一下发,所有签字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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