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推进从严治团,是共青团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引领广大青年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的必然要求,是共青团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的重要保证。新形势下,为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做到正本清源、名副其实,使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组织更加充满活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及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章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条 全校各级团组织必须坚持党管青年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作为从严治团之魂,贯穿体现在从严治团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 坚决维护党中央、省委及学校党委的权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及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必须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
第四条 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全校团干部、团员必须高扬理想信念旗帜,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必须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组织校院专兼职团干部、学生团干部每月、团支部团干部每季度、团员每年参加以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校院学生团干部培训班应安排政治理论水平闭卷测试。
第五条 积极传播党的声音。全校各级团组织必须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坚持不懈传播党的政策主张,旗帜鲜明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校团委委员、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要做好表率,每年至少为团员青年进行2次以党的思想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宣讲。团干部、团员要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在互联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理直气壮地亮剑发声,澄清模糊认识,驳斥错误言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第六条 加强校院团组织配合同级党组织的建设。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扎紧制度笼子,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已入党仍保留团籍的团干部、团员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在团的工作、生活中发挥好骨干、表率作用。
第三章 从严管好团干部队伍
第七条 必须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干部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重要要求,聚焦解决脱离青年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
第八条 严格团干部选配和管理。严把入口关,认真做好校院主要团干部选配和协管,防止不按标准、不按程序选拔配备干部。加强基层团支部学生团干部选配管理,抓好工作考核,保证学生团干部有足够精力投入团的工作。认真落实分级分类培训要求,组织实施好学生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力争每3年对学生团干部轮训一遍。
第九条 狠抓团干部作风。各级团组织要常态化开展成长观教育,教育要求团干部虚功实做、难事长做,坚决克服工作抓而不实、缺乏实干和抓而不长、缺乏韧劲的问题。要坚决落实直接联系青年系列制度安排,切实做到真正融入青年。坚持团内互称同志,不称职务。团支部书记每年要向全体团员述职并接受团员测评。
第十条 从严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从严治团,重点是团的专职干部。专职团干部要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特殊责任,自觉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从严治团各项要求推向深入。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绝对忠诚,以实际行动让团员青年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要带头密切联系青年,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坚决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带头遵守团章团规,凡是要求团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团员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真正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示范效应。要带头严格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守住纪律底线。
第四章 从严管好团员队伍
第十一条 必须以团章为总遵循,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加强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
第十二条 严格发展团员。发展团员要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省直团工委确定的名额控制发展团员数量,防止突击发展、超额发展、随意发展。
第十三条 改进团员教育管理。广泛开展团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团员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防止“团、青不分”现象。强化对不同学院、专业团员的分类教育管理。落实好团前教育、发展团员、组织生活、教育评议、奖励处分等各项规定,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团员管理方式。每个团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团费,团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及时处置不合格团员。
第十四条 发挥团员模范作用。通过团员先锋岗、团员示范岗等形式,开展团员承诺践诺和履职尽责活动,充分发挥在青年中的模范作用和对青年的凝聚作用。团员要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团干部、团员在组织和参加团的活动时必须佩戴团徽,团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应该佩戴团徽,亮出团员身份,展现良好形象。
第五章 从严管好团的组织
第十五条 必须强化组织建设,强化抓基层、打基础、严制度的鲜明导向,着力打造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不断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
第十六条 加强团委会建设。进一步增强团的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注重吸收青年群体中的优秀党团员,保证团委会中基本群众代表的合理比例。建立校、院团代会代表发言、听取意见、联系青年等制度,促进团代表履职尽责。完善校、院团的委员会工作制度,坚持按程序决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更好代表反映团员青年意见。
第十七条 加强基层基础。着力推进班级社团、宿舍、网络、临时等不同模式下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增强支部活力,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团组织。严格基层团组织年度考核和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排名和团员评议考核。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大力建设青年之声、青年之家、智慧团建等工作和服务平台。
第十八条 严肃团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主体地位,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团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团小组会。每年集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团内评选表彰、“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组织团员每年在基层团组织参加团课学习不应少于2次,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团课学习不少于8 学时。每个团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作为普通团员编入一个团支部,带头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第六章 严明团的纪律
第十九条 必须树立强烈的管团、治团意识,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第二十条 团干部、团员和团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团章要求和各项团内制度规定,做到有章必循、有规必依,对违反团章团规的个人和组织,必须严肃处理。全校各级团组织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省直团工委决策部署,不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于重大工作落实不力的团组织,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同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团内请示报告制度,下级团组织每半年要向上级团组织正式报告1次工作,重大决策必须随时请示报告。
第二十一条 上级团组织要综合运用干部协管、考核督查、青年评议等手段,强化对下级团组织的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团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团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真正把从严治团的责任传导到位、压紧压实,对从严治团责任落实不力的团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团干部、团员、各级团组织,由校团委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此前制定的团内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