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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资助育人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3-15     点击量:

第1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升学校资助育人工作质量,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和深化资助育人工作,丰富学生资助内涵,提升资助育人水平,为全面提高学校育人质量提供坚实保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2章 工作目标

第二条 以受助学生为主体,辐射全体学生,将资助与育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资助育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着力凝聚资助育人合力,不断强化资助育人成效,力争使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享有平等发展的机会,努力开创学校资助育人工作新局面。

第3章 工作任务和举措

第三条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

(一)完善资助育人规章制度。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在总结以往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健全完善“奖、勤、贷、助、补、免”六位一体资助模式,构建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金分配、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协调联动的精准资助工作体系,使资助育人工作管理制度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使用规范、监管问责规范、信息管理规范。

(二) 优化资助育人工作队伍。构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班级评定小组的三级资助育人体系,明确人员组成和职能职责。深入开展资助育人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工作,不断提高资助育人工作队伍的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凝聚全校师生深入参与资助育人工作,打造“全员覆盖、全程受助、全面受益”的助困网络。坚持“逐级认定、分段评审、分级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做好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认真总结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评审、公示、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现“应助尽助”。

(三)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改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条件,严格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通过辅导员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档次的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认定、学生工作部学籍与资助中心复核,确定贫困等次。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第四条 改进工作理念,坚持育人导向

(一)强化专项工作育人质量。在奖学金评选环节中完善综合测评体系,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在国家助学金申请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工作环节,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

(二)加强助学贷款学生的管理。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无息救急借款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宣传,使同学们了解政策,熟悉流程。认真做好贷款学生的摸底,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要将助学贷款与收缴学费结合起来,督促贷款学生及时缴清所欠学费,形成助学贷款的良性循环机制。国家加大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支持力度,助学贷款学生数逐年增加,要加强对这部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自信心、自强自立、艰苦奋斗,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同时,要教育贷款学生明确借贷责任,为我校学生助学贷款创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三)突出勤工助学岗位育人功能。开发利用校内外有效资源,深化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和勤工助学实践基地建设,增加有效融合“扶困”“扶智”“扶志”各要素的助学岗位,合理控制体力劳动型岗位,增加脑力劳动岗位,通过勤工助学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技能,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吃苦耐劳、努力进取、自立自强的品质。结合学生专业特长和成长发展需要,通过举办“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募”等双向选择形式,提高勤工助学育人成效。统筹指导校内设岗单位开展岗前培训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学生在受助自助中锤炼意志、提升素质、增长才干。

(四)加强资助人文关怀。畅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全部家庭困难学生可以安心入学。开展节假日慰问活动,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节日温暖,中秋节向全校学生发放月饼慰问补助。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遭遇重大变故或突发事件时,给予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在学生因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返乡路费时给予他们返乡补助,让他们及时回家与父母团聚;在学生毕业时,给毕业生发放纪念品,并给优秀毕业生发放礼品,激励他们再接再厉。

(五)以理论研究引领资助育人实践。发挥相关教师的理论优势和辅导员的实践优势,强化在资助育人方面的理论研究,把握新形势下资助育人工作规律,构建体现我校特色的资助育人模式,形成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资助育人理论成果。

(六)着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养成健全、良好的人格素养。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扶贫”和“心理扶贫”摆在同样的重要地位,在实际工作开展中辅导员要经常和贫困学生开展谈心谈话,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要及时有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和排解。与此同时,务必充分发挥具有专业知识和针对手段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作用,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可以把团体辅导与特殊对象个别辅导有机结合,优化相关资源配置,凭借专业部门的专业能力更好、更合理地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健全其心理素养。

(七)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与创业能力。在资助育人过程中,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培养,拓展勤工助学岗位,注重将学生实践内容与专业训练相结合,将学生能力培养与助学工作相结合,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要搭建畅通的沟通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构建实践平台,助力学生提前进入就业状态。要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资源优势,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公司或者项目中实习锻炼,为学生提供参与公司或者项目运营和了解相应知识的机会,增强自身的就业竞争力,为将来就业创业巩固基础。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作用,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为学生提供在校期间的创业实战锻炼机会,以便于将所学知识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利用,获得丰富的创业实践经验等。

第五条 丰富资助育人工作载体

(一)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典型引领

1、建立健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体系,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制度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2、制定资助工作宣传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抖音、橱窗宣传栏、班会等线上线下平台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附寄资助政策宣传材料,把有关资助政策告知每位新生,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能顺利入学。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机会,组织新生对学生资助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法进行专题学习。将资助政策收录在《学生手册》中,方便学生随时查阅。通过辅导员大家访、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工作。大力开展资助政策活动和资助育人主题班会,全面、深入、准确地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实现资助政策宣传全覆盖。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有为、自强拼搏、感恩奉献。在奖助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通过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和成长经历分享会、“自强之星”评选、“学习标兵”评选等活动,重点树立一批励志成才、自立自强的典型。聘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通过网络宣传、寒暑假返乡宣讲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学校育人成果。开通学生资助咨询投诉专用电话和电子邮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社会公众及时准确了解资助政策,确保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及时得到受理。

(二)拓展资助育人实践平台。构建“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重视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能力素养。在加大对学生资助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支持学生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在工作过程中培养其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提高综合能力。鼓励和支持各二级学院发挥专业优势,联系企业共建校企联动实践育人基地,为学生提供企业生产实习平台,让学生在实践中感知行业发展,获取职业信息,提高自身专业核心竞争力。以志愿服务、爱心支教、创新调研、主题团日为依托,精心打造个性化素质拓展活动,引导学生在传递爱心、回馈社会、报效国家的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受助学生参加等创新创业大赛,挖掘创业潜质,孵化创业项目,大力促进学生学业、就业和创业等综合发展。

(三)树立资助育人先进典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榜样评选等活动为契机,宣传在资助育人工作中涌现出的励志成才典型,在全校营造热爱劳动、艰苦奋斗、自强自立的资助育人氛围。发挥正向激励和育人导向作用,组织先进和励志典型深入班级,以分享交流、讲座报告、宣传展示等形式,讲述自身的奋斗成长历程,传递青春正能量,激励广大学生以励志典型为榜样,自立自强,圆梦青春,在潜移默化中实现朋辈教育。强化典型示范效应,利用新媒体平台集中展示优秀学子典型事迹,发挥“学院-班级-宿舍”三个层级的作用,扩大典型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营造育人氛围,引导广大学子在成长中找到自我绽放的舞台。

第4章 组织保障

第六条 构建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管理责任体系。学校层面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实施和过程监管。强化各学院对本学院内的统筹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夯实管理责任。在具体操作中,各学院辅导员要切实担负起所带班级的受助学生的认定、评审、推荐和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执行。

第5章 工作要求

第七条 认真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整合资助育人的各方面资源,科学配置给家庭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切忌以“优亲厚友”“平均主义”“轮流坐庄”的方式对学生实施资助,要确保相对有限资源的效益最大化。

第八条 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学籍与资助中心要严把困难认定关和贷款资格关,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强化贷后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贷款回收联动机制,提高贷款回收率,确保助学贷款良性持续发展。

第九条 认真落实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统筹安排、提前介入,结合毕业离校、期末总结等点对点地提醒服兵役学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学籍与资助中心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高效受理服兵役学生的资助申请,确保“来一个,办一个”,让学生和家长少跑路、让信息多跑路。财务部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应先减免其应享受资助的学费,待中央资助资金到位后完善其缴费手续,坚决避免“先缴后退”。退役复学学生办理的学费减免资金,由财务部统一集中管理并逐年扣缴。如学籍出现异动,学生应及时上报,财务部足额退回相应资金。

第十条 认真落实建档立卡特别资助政策。各学院要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按“脱贫不脱政策”原则落实有关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如其主动自愿放弃特别资助、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要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第十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在严格规范程序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公示和全过程监督,通过公示实现评定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同时,要坚持对整个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过给各学院下发标准化工作手册来指导性工作,规范学院评定程序;通过公布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师生对评定工作的意见及投诉,及时快速地对学生投诉予以协调处理;定期各二级学院就评定工作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奖助学金评定规范和模式。

第6章 经费保障

第十二条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风险防范,确保资助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支出合法合规,有据可查;确保学校经费投入达到教育部有关要求,并逐年递增,发挥最大资助效益。加强对奖助学金发放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奖助学金放发管理的力度,确保奖助学金及时发放到学生的手中,同时监督学生对助学金的消费情况。

第7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