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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1   发布:学生处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选树我校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优秀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广大我校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结合河工校通发【2019】62号《河北工程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工作满二年的我校专职辅导员(指在我校各二级学院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

二、评选条件

具体参照《河北工程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

三、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8月20日。

附件:2020-2021学年河北工程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审批表

学生处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河北工程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学  位

 

职  称

 

毕业学校

 

现任职务

 

担任辅导员时间

 

××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

 

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

 

联系

方式

手  机

 

办公电话

 

Email

 

地  址

 

邮  编

 

事迹简介

(限300字)

 

 

 

 

 

 

 

工作简历

 

近三年本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

 

近三年所带班级及学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

 

本人签名

 

以上所填情况完全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推荐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79年6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请填写“辅导员”;

3.“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4.“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毕业”;

5.“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6.“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7.“担任辅导员时间”为截至该年12月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时间,期间从事其他行政、教学等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填写格式为“X年X个月”;

8.“XX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如“10级本科2个班,共78人”或“11级硕士1个班,12级本科3个班,共165人”,如为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或团委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全院学生工作”;

9.“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请注明参加时间及培训名称,如2013年7月,参加第五十一期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

10.“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311—12345678”;“E-mail”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