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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21-2022学年校级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11-25     点击量: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树立学生榜样与典型,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评定范围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在籍学生和班级。

三、评定依据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等相关条款执行。

四、荣誉称号评定比例与名额

(一)评定比例

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按照评选范围的3%确定,校级先进班集体按照每800人评选1个先进班集体确定。

(二)评定名额

种类/学院

商学院

网络与通信学院

建筑与设计学院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软件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艺术与传媒学院

校团委

总数

三好学生

84

44

67

61

63

52

41

0

412

优秀学生干部

84

44

67

61

63

52

41

30

442

先进班集体

3

2

3

3

3

2

2

0

18

五、评定条件

(一)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进步。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表现特别突出,能在班级中起表率作用。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广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强。

3.积极参加学校劳动卫生、文体活动及各项社会实践,表现突出,为集体争得荣誉。

4.校级三好学生应当在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15%(含15%)的人员中产生。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热心班级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有主动性、创造性、有较高群众威信、有较强组织能力,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4.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应当在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前20%(含20%)的人员中产生。

(三)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班风班纪,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团结友爱,朝气蓬勃,遵守校规校纪。

2.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专业思想稳定,专业成绩突出。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获奖次数多,名次突出。

4.班集体团结向上,班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其他标准与规定

1. “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两项不可兼得,校团委上报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得与各二级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重复。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评人员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总排名前40%内(含40%)。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凡受处分者,处分期涉及的相应学年不得参评。

(2)凡申请休学的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荣誉称号;复学后,学习满一年以上者可随所在班级进行荣誉称号评定。

3考试有不及格科目者(补考通过也不在参评之列)。

(4)中途转专业或来校交流的学生,可在原学院申请荣誉称号,或在新转入学院学习满一年以上后,随所在班级进行荣誉称号评定;来校借读或赴外校交流的学生不参与荣誉称号评定。

(5)因参军、支教等特殊原因中途停学离校,经学校批准保留学籍的学生,离校期间不参评荣誉称号评定,其荣誉称号的评定办法与休学学生相同。

6来校借读或赴外校交流的学生不参与荣誉称号评定。

五、评定流程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照《校级荣誉称号标准化工作手册》,由学生在学工系统申请,通过班级资格审查、班级评审、班级公示、二级学院资格审查、二级学院评审、二级学院公示、学校资格审查、学校评审、学校公示的流程进行评选。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校级荣誉称号标准化工作手册》,由班级(辅导员)在学工系统申请,通过二级学院资格审查、二级学院评审、二级学院公示、学校资格审查、学校评审、学校公示的流程进行评选。

六、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作为评优责任主体,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细则评优。在评优中,要组织评优评审委员会对每位学生、每个班级进行认真考核和评估后,确定各项荣誉称号候选人和候选班级。

(二)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下发的校级荣誉称号评定比例及名额开展评优工作,如确实达不到评优要求,可以少报,但不得超出名额。

(三)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公示工作。经过二级学院班级及学院评审确定的各项荣誉称号候选人和候选班级,分别在班级、学院显著位置及学院内网予以公示,严格落实班级公示3天、学院公示5天的要求,并上报校评优评审委员会。

(四)各二级学院需上报的各类评优材料要按照《校级荣誉称号标准化工作手册》组档材料。其中班级、学院的资格审查、评审与公示材料需上传学工系统,班级纸质流程材料由学院留存,学院纸质流程材料加盖公章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七、材料上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2月15日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校评优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在校内显著位置及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把评优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加强思想教育的过程,使真正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奖,让榜样的力量发挥鲜明的旗帜作用。

联系人:刘翰林 联系电话:17736919972

电子邮箱:liuhanlingz@163.com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