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助人育人功效,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招募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请各单位做好应聘发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及范围
招募原则:
(一)申请上岗的同学必须品质好、敬业精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二)用工单位应根据用工需要、学生个人自愿、建档立卡贫困生优先的原则录用;
(三)二级学院设立的岗位应优先录用本学院学生,原则上不跨学院设岗。行政处室根据学生申请、岗位要求进行考核面试,根据情况上岗;
(四)有意愿申请勤工助学的同学认真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附件1),用工单位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审核面试,最终确定勤工助学的学生。
招募范围:
招募范围为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即将毕业学生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二、岗位职责
由用人单位设立的用于满足部门需求的具体工作职责、范围,具体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内容参考《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招募汇总表》(附件2)。
三、岗位待遇、期限及管理
岗位待遇:
(一)固定岗位劳酬标准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被确定聘用的勤工助学学生每月工资补贴为600元,具体按实际考勤情况执行;
(二)为了保证学生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涉及到寒暑假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时间视具体情况情况而定;
(三)用工单位须对岗位学生认真做好考勤,如实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附件3)。根据上岗情况每月核算工资,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发放统计表》(附件4),统一报送学籍与资助中心,学籍与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后报财务处统一为学生发放薪酬。
岗位期限:
原则上固定岗位聘用期限为整年,具体时间参照用人部门发布信息为准。
岗位管理:
用人单位履行勤工助学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岗位政策规定培育和管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面试、录用勤工助学学生,不得随意安排、调离岗位学生从事非本岗以外工作。
确定后的勤工助学学生须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上岗登记表》(附件5)并统一报送学籍与资助中心,上岗学生由各用工单位负责管理。学生上岗前,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短期培训和教育。用工期间,用工单位如换人或增减岗位都须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上岗登记表》并上报学籍与资助中心。如有临时用工,须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临时性岗位申请》(附件6),提前一周报学籍与资助中心审核、审批确定岗位。
四、岗位设置
依据各用人单位岗位配备标准合理化设定:董事长办公室4人;党政办公室4人;党政办档案室2人;党建工作部6人;学生工作部28人;后勤工作部3人;人力资源部2人;财务部2人;安全工作部14人;对外合作部9人;建筑与设计学院8人;土木工程学院8人;软件学院8人,网络与通信学院8人;商学院8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8人;艺术与传媒学院19人;继续教育学院4人,思政教学部1人;图书馆12人。
五、报名方式与及招聘方式时间
有意愿申请勤工助学的同学认真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附件2)交到各二级学院,对于二级学院岗位,学院分别对各自申请情况进行审核与确定,对于行政岗位各学院汇总后统一交到学籍与资助中心,学籍与资助中心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审核,提交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遴选,最终确定勤工助学的学生。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4日起至10月8日止。报名期限截止后,由用人单位分别组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学籍与资助中心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