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精神,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落实到实处,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提高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按照《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河工校字〔2018〕36号)文件规定执行,现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奖励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主要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除了基本条件之外,在校期间参评年度无补考、作弊记录,学习成绩优秀,学期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65分以上(不低于65分),综合测评名次达到本专业(班)前15%,无违规、违纪记录(含学校、二级学院通报)。
三、公示流程
各二级学院经过公开评审确认无误后将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经校评优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后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解思远等585名同学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全校师生如发现候选人有不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的,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校举报电话:0311-89162229,0311-89653566,0311-89653347
校举报邮箱:hgxsgzb2021@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