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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21-09-01   发布:学生处    点击量:

学生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2021年秋季老生返校和新生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秋季复学复课模拟演练方案,开展复学复课及新生开学模拟演练,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疫情的应急反应能力,熟悉应急处置具体过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促进学校防控和救治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师生安全。

一、组织建设

(一)学生处疫情防控专班(演练指挥部)

组    长:许庆斌

副 组 长:谭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谭诚。

成    员:张玲玲、王蒙、张冠群、尹钧、郭静、宁立臣、王亚杰、刘翰林、张开、谷溪

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处置流程

1、报告

一旦出现疑似新冠症状人员,即师生员工中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和腹痛等症状人员,发现该情况的师生员工(或出现症状的疑似患者本人)应立即上报,针对出现症状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后勤、食堂、合作校企等)应立刻向校医室赤淑英(电话:13373015177,办公室:89162752)和其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情况;针对出现症状的学生应立刻向校医室赤淑英(电话:13373015177,办公室:89162752)报告情况,同时报二级学院学管副院长,学管副院长报本学院院长和学校防控办主任高晓辉(电话:13373015477,办公室:89162070)。校医室派遣人员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后,转移出现可疑症状的人员至隔离室(或临时隔离区)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出现病患的现场所在地(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实训中心等)管理人员要做好场地内其他人员的管理和隔离工作,信息组核实情况后进一步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

2.隔离

校医室将患病师生带到隔离室,稳定师生情绪后,对患者进行初步救治,并按照校医室应急预案救治流程,对可疑症状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流行病学调查、活动轨迹调查,同时要求师生自身班级和宿舍的学生以及发现疑似病患地点的其他师生停止校内常态活动,返回办公室或宿舍隔离,对患病师生活动轨迹涉及的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等进行消毒通风。

3.送医

针对疑似病例,校医室排查后确认师生患有新冠疫情可疑症状后,立即联系定点医院,通过120或校园指定的公务车辆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教师在家或上班途中出现发热情况后,应自行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通过单人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信息组要根据患者情况做好记录,对于患者人事处及各二级学院要同时做好因病缺勤登记追踪管理。

4.排查

如发热师生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因立即排查发热师生的活动轨迹、所乘公共交通工具、入校检查或就餐过程周围人员,确定密切接触者;同时对患病师生所在班级老师及其他同学进行体温测量、记录。

5.上报

如师生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及时将感染情况和排查情况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和疾控中心,并将密切接触者排查情况通报相关师生家长及所在街道(社区)。

6.消毒

立即对隔离观察区、疫情师生活动区域进行应急消毒处理。

7.评估

综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疾控部门的指导和建议,确定是否停课以及停课的时间、范围,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最终决策。

8.善后。加强校园舆情管理,引导全校师生不单独接受采访或对外谈论,不拍摄和发布相关视频,不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提供信息,要以上级部门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积极做好患病师生的后续家访工作,每天统计患病师生的身体状况,做好跟踪观察做好心理疏导;对所在办公室和所带班级的其他师生也要做好跟踪,提高日常体温监测频次。

(二)相关工作要求

1、注意工作方法。在学生突发异常情况下,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疏不可激”的原则,处置中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慎重、依法、有序开展工作,防止因言语、行为等方法不当制造没必要的恐慌。

2、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信息组要保障信息畅通,做好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信息搜集汇总上报工作,宣传防控知识,舆情教育引导,对上级以及对外联络和发声等工作。各部门和二级学院针对师生要继续做好调查事件原因、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等各项工作。校医室要做好消杀,以进一步稳定情绪,防止事态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