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我校2022届毕业生中共有826名同学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147名、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679名。现就做好2022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申请
各学院辅导员务必通知本学院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本人,登陆相对应的系统进行个人毕业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见对应的附件《须知》。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yd.hee.gov.cn/)
请贷款学生在申请表“有效联系电话”栏中,除本人手机号码之外,多提供几个号码,如父母、同学、朋友等人的联系电话,以保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及时传达至学生本人。
各辅导员督促学生从系统中做好确认后导出《毕业确认表》。各学院组织学生复核并签名、捺印,收齐后上报校学籍与资助中心存档。
二、特别提示:
国家助学贷款属于信用贷款,不须担保,但学生必须恪守合同协议,否则将造成金融不诚信记录。一旦产生金融不诚信记录,将会通过经办银行的系统自动记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贷款学生本人在今后7年内在中国境内将不能办理任何金融业务,如:房贷、车贷、毕业生创业优惠小额贷款等,甚至连个人信用卡、办理执照、护照等都将受到影响。后果十分严重!!!
因此,特别要求贷款学生做到两点:
① 毕业离校后,请及时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更换后的个人手机号码或其它的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以便保持联系,及时处理贷后管理事宜。
②贷款学生毕业后应及时归还利息及本金(财政贴息统一支付到学生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毕业后利息由学生本人按季度偿还,本金按约定偿还,也可办理提前还款)。如因学生本人疏忽到期未能及时偿还贷款本息而进入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黑名单”,由学生本人承担。
如有相关问题及时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韩老师:031189162229
请各学院抓紧时间认真落实完成具体工作任务,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确认表》务于离校前纸质版材料上报至学生工作部韩红老师处。
附件一:《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申请须知》
附件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申请须知》
附件三:《2022年贷款毕业生名单》
学籍与资助中心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