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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标兵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0   发布:学生工作部    点击量:

各部门: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学生自强自立的榜样,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敢于奋斗精神,增强学生劳动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特开展此活动。

一、评定依据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做好资助育人工作的意见》校发【2022】10号等相关条款执行。

二、评定范围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所有在岗的校内勤工助学学生。

三、推荐名额原则

  各部门按照评定标准进行候选人推荐,原则上部门推荐人数最多不高于在岗人数的30%,最少不低于1人,如确实达不到评选要求的可以不报。

、评定条件

(一)评选标准

  1、在岗期间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且在贫困生库。

  2、学习和工作态度良好,在岗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考试无挂科现象。

  3、连续在岗4个月以上且每月工作时间不低于40个小时(2021年12月份除外)。

(二)评选方式

  各部门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候选人材料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学工部学籍与资助中心将对候选人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工部评审后,最终确定15名勤工助学岗位标兵。

、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作为评定责任主体,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选。在评选中,要组织各位负责人对每位学生进行认真考核和评估后,确定标兵候选人。

  (二)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要按照学生工作部下发的评定标准进行严格审核。

  (三)候选人上报的材料有:1、先进事迹材料需包括自我介绍、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工作期间的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经验分享等。格式要求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仿宋三号字、页边距上3.7、下3.5、左2.8、右2.6。

  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组织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标兵推荐表》(附件1)、《河北工程技术学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标兵统计表》(附件2)。

(四)各部门及二级学院需上报的评选标兵材料,上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版。

六、材料上报时间

  各部门于2022年5月22日前,将所有电子版及相关纸质材料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学籍与资助中心,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把评优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加强思想教育的过程,使真正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奖,让榜样的力量发挥鲜明的旗帜作用。

  联系人:赵雨晴  

  电子邮箱:303193630@qq.com

附件1、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标兵推荐表

http://res.hbgcjsxy.com/uploadfile/2022/0601/20220601115153949.docx

附件2、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标兵统计表       

http://res.hbgcjsxy.com/uploadfile/2022/0601/20220601115212440.docx

学生工作部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