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团属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进一步推动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校团委决定开展我校团属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普查和登记备案,切实强化监督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登记
备案对象包括以我校各级团属及学生社团名义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各类新媒体平台,按照“一号一报备”原则,已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学院或班级团组织、社团组织,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登记表》(见附件1)。今后需新开通团属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学院或班级团组织、社团组织,需在开通前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建设申请表》(见附件2)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后并交于校团委审批。
二、管理要求
(一)各级团属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明确第一责任人,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管理员发布信息须先经相关责任人审核通过。
(二)完善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我校团属各类媒体账号;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新媒体内容发布台账记录。
(三)凡我校、院团属各类新媒体账号权限均应有校、院团组织负责老师掌握、管理,不得交由学生管理。禁止任何个人未经学校审批,已经建立的以学生名义注册管理的校院团属或学生组织相关的新媒体账号,应责令其立即注销或将管理员更换为校、院团组织负责老师。排查中如发现长期闲置、不更新的团属各类新媒体账号应及时注销并报校团委备案。
三、报送方式
请各团总支于9月19日前将《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登记表》(附件一)纸质版(加盖主办单位公章)交至校团委秘书处(行政楼10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gcjsxyxtw@163.com。
附件:1.《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登记表》
2.《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建设申请表》
校团委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登记表
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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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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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 □微博
□抖音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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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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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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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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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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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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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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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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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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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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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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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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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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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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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建设申请表
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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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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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 □微博
□抖音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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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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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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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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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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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拟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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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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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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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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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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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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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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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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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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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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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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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个人)、校团委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