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我院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改善军队兵源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才的有效途径。全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力做好预征工作。
二、预征对象
我院2011届全日制专科男性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3岁。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及自考类学生。
三、工作流程
(一)召开全院预征工作会议(2011年5月4日)
学生处召开全院预征工作会议,启动宣传动员工作。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5月3日至5月15日)
1、学生处在宣传栏张贴预征公告,在学院网站学生处网页将相关通知、《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等宣传材料进行集中公布。
2、各系要尽快通过多种形式将本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男性毕业生。要特别注意把在外实习的毕业生纳入工作范围。在学生没有大量返校前,各系、各位辅导员要通过手机短信、QQ群和发放政策公告等多种形式,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学生,并将《入伍预征工作明白卡》、《政策五十问》和《预征工作通知》及时上传班级QQ群。
3、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政策网上咨询周活动。活动时间为5月9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活动期间,平台将开设网上咨询活动专页(http://www.ncss.org.cn/2011zbzx/)。毕业生可直接登录页面提问,有关负责同志通过后台回答问题。
4、各系根据学生返校情况组织预征工作政策咨询会,为每一名学生发放《入伍预征工作明白卡》,每个宿舍一份《政策五十问》。如果学生不能集中返校,各系可利用班级QQ群组织网上班级预征工作政策咨询会。
(三)网上报名阶段(2011年5月9日至6月15日)
各系组织有预征意向的毕业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份)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初检初审阶段(2011年6月23日前)
各系、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和财务处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各系、学生处和保卫处要配合地方兵役机关组织做好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
(五)确定预征对象阶段(2011年6月24日至6月底)
把签字盖章后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发还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并将以上材料复印由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备查。
(六)复审应征阶段(2011年10月31日前)
各系提醒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七)审批定兵阶段(2012年1月15日前)
县级兵役机关将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代偿申请表》送交县级资助中心,经审核补充生源信息及生源地贷款信息后,尽快通过机要渠道将材料寄送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处。
各系要督促毕业生及时将材料寄回。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各地县级兵役机关送达我校的毕业生《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八)补偿代偿阶段(2012年2月后)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对本院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并汇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报送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材料复审后,财务处、学生处开展补偿后续工作。
(九)就业帮扶阶段(应征入伍毕业生退役后)
就业办要按有关政策将退役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提上议事日程,牵头研究制定帮助退役毕业生就业的举措,积极通过提供岗位信息、重点推荐、加强就业指导等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役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并做好就业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宣传工作要做到“五个一”,学院预征工作办公室视情况举办一次大型政策咨询活动,一次现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典型专场报告会,各系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毕业生发一条征兵信息短信,确保宣传动员不留死角,不漏一个人。
(二)认真组织,按程序落实。按照要求,保持规模、提高质量,此次预征工作将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预征登记表等材料,各学院要充分依托《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辅助做好预征工作,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各系与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程序,认真审核确认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细致开展并完成预征的各项工作。
(三)讲求实效,确保完成指标。今年我院男性毕业生1088人,按上级要求预征工作完成10%,预计为109人。请各系根据报名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动员工作,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及时将预征工作情况进行统计,于每周四下午向院预征工作办公室汇报。
(四)要明确把预征对象计入各系就业率、把毕业生征集工作作为评价各系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即时关注“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司海燕老师。
附件1: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
附件2: 预征目标分解表
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
学生处
2011年5月4日
附件1:
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
1、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在5,6月份进行;
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将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3、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5、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6、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7、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