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全体2016届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现就我校2016年西部计划招募报名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志愿者选拔要求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6、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7、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西部计划志愿者签约期为1—3年。根据时间长短,有不同政策优惠。
二、选拔方式
全国项目办规定服务省的实施规模(总在岗人数)上限和中东部省份的招募指标下限。招募省继续负责本省(区、市)报名学生的选拔工作。服务省项目办强化招募职能,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招募工作,鼓励服务地参与本省高校报名学生的选拔工作。
服务省项目办根据规定的实施规模、本省延期服务志愿者人数和本省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派遣人数,确定本年度新招募人数。全国项目办继续向招募省下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指标。报名学生可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服务省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的报名情况,与相关招募省项目办协商确定在该省的具体招募指标。
三、报名流程
1、我校志愿者服务省份:以新疆、西藏为主。
2、招募报名工作将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即日起至6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3、6月10日前,报名学生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交所在学院团总支审核,并由党组织盖章确认后交至学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办公室)。
4、学校项目办在收到报名学生的表格后,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四、选拔及录取
学校项目办在市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
五、统一体检
6月中旬前,按照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
六、公示和录用
录取志愿者名单于6月底前公示,如无异议,省项目办将根据审核、面试、体检、公示确定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发放确认通知书,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
七、集中培训及上岗
7月中旬,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培训地点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予以派遣正式上岗。
八、政策支持
中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资金保障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省财政给予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适当补助,并转移支付市县财政部门;市县财政负担志愿者工作生活、交通补贴及参加社会保险等不足部分。项目均由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领导小组统一实施,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涂省委。参加中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同时享受含交通补贴、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补贴及五项社会保险等。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自主择业或自主创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考试等国家和省内规定的优惠政策。
九、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要积极通过宣传栏、网页、通知等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及时解答学生在政策咨询方面的问题。
(二)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通过各种途径向毕业生宣传中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包括中西部计划的简要介绍、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内容。
(注:西部计划相关国家政策及学校政策可具体咨询学校项目办)
联系人:校团委 郭静 0311-89653351
邮箱:lissa_guo@163.com
附件1: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附件2:西部计划体检项目
附件3: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附件4: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
校团委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