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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发布:学生处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积极落实我校《关于在学生工作中加强大学生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河工学子奋发自强、勤奋学习、开拓进取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召开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 - 2021年11月30日。

二、活动安排

1.学院推荐阶段:

各二级学院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推荐学习优秀、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学生2-10名,并收集学生事迹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生工作部,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推荐学生的个人优秀事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人照片(电子版生活照和证件照各1张)报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与辅导员管理中心吴薛处。

2.集中宣传阶段

学生工作部根据学生提交事迹材料进行筛选,对优秀获奖者事迹编辑制作,利用河工小团子、今日校园app等新媒体平台推送。

3.班级及二级学院宣讲阶段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宣传栏、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获奖同学的先进事迹;组成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先进人物宣讲团,择期在学院内部进行宣讲,要发挥学习先进典型引领作用;要组织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学生学习榜样可敬、可亲、可信、可学的优势,引导学生自觉学习典型、努力争做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优良学风的形成。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班级学风的营造,在各班组织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宣讲;建立班级学习帮扶长效机制,形成“一带一”、“组带组”的学习阵地,培养良好学风得养成;辅导员可利用班会、自习课等时间,采用学生经验分享会的形式,组织本班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进行学习经验分享。

4.校级宣讲阶段

学生工作部从各二级学院推荐学生中遴选事迹突出学生组成“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宣讲报告团”,开展“遍交鸿儒友、畅谈青云志”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个人成长经历、学习经验、学习方法、时间管理、学习成绩、未来规划等。

资料准备:参与宣讲的学生需准备PPT和宣讲文稿,并将系列材料于11月15日前上交至学生工作部审核。

宣讲时间:每人15-20分钟。

5.整理总结阶段

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推荐的学生个人事迹,汇总整理并装订成册,形成《河北工程技术学院第一届国家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学风风采录》。

三、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宣讲活动,要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学生推荐上来,事迹材料要严格把关,宣讲内容要充实、有感染力。

2、创新载体,讲求实效。各学院要根据要求,在学院、班级分层次组织宣讲活动,同时要创新活动载体和学生形式,加强媒体平台宣传力度,要让学生真正在宣讲活动中有所收获。

3、按时上报,及时总结。各学院要根据通知要求,在要求时限内,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各学院、班级要对此次宣讲活动及时归纳总结,并将学风建设特色材料和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之前上报至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