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拨付2019年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做好此次评定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的奖励对象
按我校文件规定执行(河工校字[2018]36号文)。
二、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按我校文件规定执行(河工校字[2018]36号文)。
三、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程序
按我校文件规定执行(河工校字[2018]36号文)。
四、“三金”分配指标及金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每生 5000元,指标共计 407 名,各二级学院分配名额如下:
名额
|
元
人
|
会 计
学 院
|
土 木
学 院
|
工 程
学 院
|
信 技
学 院
|
经 管
学 院
|
软 件
学 院
|
建 筑
学 院
|
艺 术
学 院
|
407
|
5000
|
87
|
39
|
45
|
73
|
38
|
71
|
38
|
16
|
2、国家助学金分三档,一档为一般困难学生,金额为每生每年 2200 元;二档为困难学生,金额为每生每年 3300 元;三档为特别困难学生,金额为每生每年 4400 元,以上三档金额分春、秋两季发放。助学金指标共计 2965 人,按三档下发,各二级学院分配名额如下:
一档名额
|
元
人
|
会 计
学 院
|
土 木
学 院
|
工 程
学 院
|
信 技
学 院
|
经 管
学 院
|
软 件
学 院
|
建 筑
学 院
|
艺 术
学 院
|
700
|
2200
|
143
|
56
|
77
|
120
|
65
|
117
|
73
|
49
|
二档名额
|
元
人
|
会 计
学 院
|
土 木
学 院
|
工 程
学 院
|
信 技
学 院
|
经 管
学 院
|
软 件
学 院
|
建 筑
学 院
|
艺 术
学 院
|
1565
|
3300
|
320
|
126
|
172
|
267
|
146
|
262
|
162
|
110
|
15
|
|
2
|
2
|
2
|
2
|
2
|
2
|
2
|
1
|
1550
|
|
318
|
124
|
170
|
265
|
144
|
260
|
160
|
109
|
三档名额
|
元
人
|
会 计
学 院
|
土 木
学 院
|
工 程
学 院
|
信 技
学 院
|
经 管
学 院
|
软 件
学 院
|
建 筑
学 院
|
艺 术
学 院
|
700
|
4400
|
143
|
56
|
77
|
120
|
65
|
117
|
73
|
49
|
总
名额
|
元
人
|
会 计
学 院
|
土 木
学 院
|
工 程
学 院
|
信 技
学 院
|
经 管
学 院
|
软 件
学 院
|
建 筑
学 院
|
艺 术
学 院
|
2965
|
|
606
|
238
|
326
|
507
|
276
|
496
|
308
|
208
|
2950
|
|
604
|
236
|
324
|
505
|
274
|
494
|
306
|
207
|
五、评定程序
(一)国家助学金:符合要求的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班级评审小组根据不同申请人贫困程度分档评定,评定后班级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之后报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评定后在二级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推荐名单上报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线上线下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一并申报),班级评审小组审核相关条件确定候选人,各班全体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出人选(赞成票择高入选),如入选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同时入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则以得国家奖学金为准,励志奖学金则依据选票递增一名替补学生获得。人选确定后班级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将推荐名单上报校评审委员会,校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公开评审,确定后将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讨论通过并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学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各级主管部门公示期内向同级或上级部门进行举报,各级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进行意见反馈。
(五)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省级教育部门审批。
六、院、班评审组织成员组成
1、院国家三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代表、专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委员人数在20人以内。
2、班级评审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以及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评审小组,委员人数在10人以内。
3、各二级学院及时将院、班国家三金评审工作组织名单报学生处韩红处。同时,各学院按班级数推荐出非候选人监票人、计票人各两名一并上报。
七、评定上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材料:
(1)各二级学院推荐学生须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其中在《申请理由》一栏内要结合校发文中的申请条件,反映该生在18至19学年度各方面综合表现及家庭经济情况。(表由学生本人填写,二级学院在申请理由栏年月日处盖章)
(2)各二级学院上报所推荐学生材料要求必须打印(A4纸格式),首页要体现该生姓名、性别、年级、专业、所任职务、政治面貌、18至19年度综合测评名次,以及在学校、二级学院、班级所担任职务。推荐材料内容应结合学校发文中的申请条件,同时反映出该生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及家庭经济情况等各个方面。(打印并盖章)
(3)各二级学院根据名额上报所有“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电子版名单”,格式由学生处统一制定下发。
(4)各二级学院上报被推荐学生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整学年成绩纸质打印材料一份,同时加盖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5)各二级学院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格式由学生处统一制定下发。
(6)各班级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格式由学生处统一制定下发,材料打印,所有签字手写。
(7)各二级学院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部公示材料电子版及公示照片材料。
(二)、国家助学金上报材料:
(1)各二级学院推荐学生须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按不同档次分开;其中在申请理由一栏内应侧重于家庭经济状况方面,内容应结合校发文中的申请条件。(表由学生本人填写,二级学院在申请理由栏年月日处盖章)
(2)各二级学院上报所推荐助学金学生《国家助学金分档认定表》,表格以学生处下发为准,共分三档,严格按照学生提交材料、学习态度及日常消费水平来对学生进行评审、认定。
(3)各二级学院根据各档次名额上报所有“助学金获得者电子版名单”,格式由学生处统一制定下发。
(4)各二级学院上报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说明,格式由学生处统一下发。
(5)各班级上报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说明,格式由学生处统一下发,材料打印,所有签字手写。
(6)各二级学院上报国家助学金全部公示材料电子版及公示照片材料。
(三)、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 月 日之前将所有电子版及相关纸质材料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无误后在校内显著位置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公示完毕上报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八、注意事项
(1)上报学生的所有信息必须与学生学籍信息一致,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发放延迟或暂缓的,后果自负。
(2)为了保证学生处审核与财务处打款时名单一致,此次上报即为最终上报,为了保证学生权益,河北银行卡必须与受资助者本人绑定,二级学院在上报时尤其注意。
(3)获得助学金的19级新生学号可以不填,但一定要求学生本人自行去河北银行办理银行卡,其它获得资助但丢失河北银行卡的也要求个人尽快去办理。助学金的发放要在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之前,因此各项补卡及新卡办理工作一定要提前。
九、校“三金”评选举报电话
各二级学院在此次“三金”评定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搞好动员教育,同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该生所涉及奖项及名额,并通报全校。校国家三金举报电话必须在班级及各学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本学院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及电话:董 事 长:xushunting2005@163.com
党委书记: 1612520815@qq.com
校 长:xiaozhang@hbgcjsxy.com
监 事 长:weihongzhi6082@163.com
督导办主任:85279662 15373865939
学生处处长:89653347 18931167879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候选人资格审查报告
http://res.hbgcjsxy.com/uploadfile/2021/0520/20210520101054693.doc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候选人资格审查报告
http://res.hbgcjsxy.com/uploadfile/2021/0520/20210520101545641.doc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2018至2019年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意见
http://res.hbgcjsxy.com/uploadfile/2021/0520/20210520101820324.doc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19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