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校行政处室更新以及岗位工作调整,为规范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更好地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现开始对本学期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进行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参照《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本着“因需设岗、科学规范”的原则申请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无实际需要的岗位不予设置或撤销。学生工作部将按照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参考各单位教师人数、学生人数和工作性质等因素审定岗位设置。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各部门岗位设置可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岗位征集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5日。
二、上报要求
各用工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需求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附件2),认真细致填写“申请理由”“工作内容”等内容,并最晚于2021年9月15日前安排本部门具体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人员将本表报送到学籍与资助中心办公室,并安排相关人员加入“勤工助学管理微信群”。
申报名单由勤工助学办公室进行审核,无误后汇总上报至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具体安排
勤工助学办公室根据学校勤工助学领导小组审批情况,适时在学校官网公布各部门岗位批复设置情况,并根据岗位人员设置。在2021年下半年开学后,安排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并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三)》。推荐的勤工助学学生须按《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执行,要本着“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保证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各用工部门将岗位申报材料于2021年9月15日前报学籍与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1050062999@qq.com邮箱,纸质版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109室,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