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条 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院各类突发事件,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指挥、处置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保障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使学校的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
第三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直至死亡,或者是公共财产受到损失以及学校名誉受到损害的事件。包括以下六种:
(一)自然灾害类事件,包括地震、强冰雪天气、暴雨雷电天气等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灾害。
(二)安全事故类事件,包括火灾、触电、拥挤踩踏、晚间突发停电、交通事故、设施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在建工程安全事故、建筑物倒塌事件、易燃易爆危险品事件等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事件,包括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突发性急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典型群体性事件,包括集体上访、罢课、罢餐、非法集会、绝食静坐、游行示威、聚众打砸抢闹事、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校内、校外)、政治性活动(非组织、有组织)、参与传销组织、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等群体性事件。
(五)心理危机类事件,包括身体疾病、恋爱关系破裂、农村或贫困学生易发心理问题、亲人死亡过度悲伤、重大考试失败、未能按时毕业、实习就业受阻、评优评奖未果、重大批评或处分、人际关系危机等心理危机事件与思想问题。
(六)影响重大事件,包括失踪、自杀、打架斗殴、非正常死伤事件、治安或刑事案件、校外侵入暴力或抢劫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考试安全突发事件(试题泄密、集体舞弊等)、毕业生毕业离校期间不稳定事件、诱发性学生或家长在校园闹事事件、媒体介入调查采访事件、宿舍内闹事起哄事件等影响重大事件。
第二章 工作原则与工作要求
第五条 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方联动。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相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其他各方积极配合,联动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防范,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好预案演练。对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快解决。平时安全意识不放松,稳定意识不松弦,防患于未然。
(三)分级负责,各司其职。按照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人。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区分不同的事件类别,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精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协调配合,快速响应。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指挥,建立快速响应和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响应及时,正确应对,处置果断,信息畅通。
(五)坚持疏导,防止激化,区别对待,依法处置。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疏不可激”的原则,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处置全过程,坚持依法处置,综合运用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进行处置,加强说服教育,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人身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对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安全的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
(六)一切听从指挥,服从大局,相互支持,共同配合,不推诿、拖拉、扯皮。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伤亡事故,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六条 工作要求
控制事态,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工作延误、渎职,或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意工作方法。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各学院、部门(单位)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疏不可激”的原则,处置中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慎重、依法、有序开展工作,防止因言语、行为等方法不当激化矛盾。
(二)迅速封锁现场。事件发生后,相关系或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报告学校总值班员、学生处和安全工作处,不得贻误时机。接报后根据事态发展性质、规模,及时报告校领导,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妥善采取措施,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设法将闹事者和围观者分隔开,控制事态发展。
(三)全力稳定未参与人员。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单位)要迅速动员,组织、调动力量,全力稳定未参与学生,避免更多人员卷入事件、扩大事态。
(四)及时进行教育疏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旦发现事件苗头,所在学院、部门(单位)的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教育、劝阻、疏导,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向平息方向引导。如发生多个学院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学院领导、学生处长、安全工作处长、辅导员、学生干部等,按学院分离学生,各自做好教育、劝阻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利用广播、网络等宣传工具,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
(五)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冲出校区,继续进行非法活动时,及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强行制止;同时组织力量,跟随闹事者继续劝说,分离闹事骨干与一般参与人员;情况紧急和必要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将他们带离闹事地点。如发现散发、张贴非法标语、传单、刊物人员,安全工作处在将人员带离现场的同时,要进行技术固定取证,及时揭取、清理各种非法标语、传单、刊物等,减少影响。
(六)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各学校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调查事件原因、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等各项工作。后勤部门要热情做好服务,以进一步稳定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各学院、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部门(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主要任务是观察动向、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及时报告学校党委、行政领导,组织机动人员随领导小组调查并根据学校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其它配合工作。
第三章 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预警响应级别及响应机制
第七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组 员:学校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安全工作处处长、总务处处长、招生就业办主任、宣传办公室主任、校医院院长、各学院院长。
(二)学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研究确定应对学校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启动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入现场进行指挥;
3、突发事件符合规定上报要求,应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有关单位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重点通报情况。
(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工作组(见图一)
1、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主 任:分管学生管理工作副校长;
副主任:学生处处长、安全工作处处长、总务处处长;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日常工作由学生处承担。
主要职责:及时收集和分析与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和情况,协助学校领导提出处置突发事件的初步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学校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负责组织机动力量参加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协调处置组(设置在各学院,遇情况机动处置)及主要职责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管副院长;
协调处置组的办公室设在各学院,相应部门配合工作。
主要职责:接受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开展相关工作;深入现场,了解突发事件的动态,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置原则、解决方法和具体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3、信息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学校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宣传办公室主任;
信息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学生处(团委)配合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学生的动态,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各学院、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编辑信息专报;负责组织校园网监控,及时编发校园网信息,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加以处置;负责对外新闻发布等宣传工作。
第八条 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
按照突发事件的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一级)、重大事件(二级)、较大事件(三级)、一般事件(四级)。
(一)一级事件(红色预警):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安全和严重社会危害,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学院内集体聚集失控,未经过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示威、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地震、海啸、飓风风暴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二)二级事件(橙色预警):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较大范围内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学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盅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的群体性事件;造成5以上死亡或20人以上受伤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一次中毒5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5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发布台风黑色预警信息号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三)三级事件(黄色预警):较大突发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如少部分学院出现罢课、罢餐、聚众闹事、非法集会及游行示威等突发事件;涉及学生伤亡1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一次中毒1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四)四级事件(蓝色预警):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对较小范围的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如由校园及周边不安定因素引发的上访、聚集等事件;除上述I、II、Ⅲ级以外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一般事故;一次中毒10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等突发事件。
第九条 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程序
1、特别重大事件(一级)发生后,立即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启动应急预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马上成立现场指挥部处置工作。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
2、信息组迅速收集信息,加强网络监控,及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协调处置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协调指挥各部门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事态发展等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传达和通报领导小组意见,与教育、安全、卫生等有关上级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管领导直接深入现场指导工作。
(二)重大事件(二级)应急响应程序
1、重大事件(二级)发生后立即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启动本预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马上成立指挥部处置工作,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
2、信息组及时收集、分析、整理有关信息,编发信息专报,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加强网络监控。
3、协调处置组迅速深入现场,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组保持联系,并协调有关部门投入处置突发事件。
4、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分管领导直接到现场指挥工作。
(三)较大事件(三级)应急响应程序
1、较大事件(三级)发生后立即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启动本应急预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马上成立现场指挥部处置工作。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学院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
2、信息组及时收集、分析、整理有关信息,编发信息专报,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加强网络监控。
3、协调处置组迅速深入现场开展工作,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组保持联系,并协调有关部门投入处置突发事件。
4、根据事态的变化与发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及时到现场指导工作。
(四)一般事件(四级)应急响应
1、一般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
2、信息组、协调处置组立即展开工作,及时处置现场有关工作,并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
(五)基本响应程序
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后,学校相关部门要立即作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相关小组,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事态发展的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选派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共同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现场指挥部应做好控制工作,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随时向河北省教育厅报告。
4、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与发展,及时向河北省教育厅报告情况,指定专门部门做好媒体应对并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第四章 预警与预防
第十条 自然灾害类事件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一)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学院、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并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学院、各部门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师生员工自然灾害前兆识别、预防措施及逃生技巧等知识的专项教育,定期组织逃生演练,应做到班会次次讲安全、灾害预防时时讲、灾害预防类活动年年有。
(四)健全学校、二级学院、班、宿舍四位一体的舆情报告机制,确保第一时间通报信息采取措施,防灾减损。
第十一条 安全事故类事件
(一)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学院、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并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安全事故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学院、各部门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师生员工安全事故隐患识别、安全事故危害性、应对安全事故措施、逃生技巧及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及消防安全知识的专项教育,应做到班会次次讲、安全管理规章月月学。
(四)安全工作处、总务处、各学院学管副院长、辅导员、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做好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一经发现及时消除或整改并严肃处理。
(五)各级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加大在外实习学生安全教育。
(六)健全学校、二级学院、班、宿舍四位一体的舆情报告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上报信息采取措施。
第十二条 公共卫生类事件
(一)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学院、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并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对食堂、校内超市进行定期的督查,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公共卫生类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学院、各部门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隐患识别、加强对公共卫生事件注意事项,诊治技巧等知识的专项教育,应做到班会定期讲、定期组织校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季节性、常识性、预防性的讲座。
(四)各学院、总务处、校医院、宿舍管理中心做好日常防疫排查工作,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做好记录,隔离观察,及时消毒。加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一经发现食物中毒事件立即报告,做到及时送医、询问情况,食品留样。
(五)健全学校、学院、班、宿舍四位一体的舆情报告机制,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 典型群体性事件
(一)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学院、各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并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针对特殊人群、特殊时期、特殊事件及时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问题,分析问题,从而做到解决问题,提高管理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典型群体性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学院、各部门对一线管理人员加强典型群体性事件隐患识别、事件预防性处理、应急处理技巧等知识的专项教育。
(四)各学院辅导员应做好群体性事件的排查工作,重点做好时事敏感事件、奖助学金评定、评优奖先、食堂饭菜质量与价格等较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导、沟通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稳定,如一经发现,立即报告。
(五)健全学校、学院、班、宿舍四位一体的舆情报告机制,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 心理危机类事件
(一)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学院、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并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针对特殊人群、特殊时期、特殊事件及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问题,分析问题,从而做到解决问题,提高管理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心理危机类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大学生心理咨询老师对第一线管理人员加强心理危机类事件隐患识别、应急处理技巧等知识的专项教育及日常心理咨询或团体辅导工作。
(四)各学院辅导员应做好心理危机类事件的排查工作,重点做好因躯体疾病、恋爱关系破裂、农村或贫困学生易发心理问题、亲人死亡过度悲伤、重大考试失败、未能按时毕业、实习就业受阻、评优评奖未果、受到批评或处分、人际关系危机引发心理危机类事件的引导、沟通工作并及时让心理咨询老师介入,情况严重者,应及时送精神医疗机构治疗。
(五)健全学校、学院、班、宿舍四位一体的舆情报告机制,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第十五条 其他影响重大类事件
(一)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学院、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并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针对特殊人群、特殊时期、特殊事件及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问题,分析问题,从而做到解决问题,提高管理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影响重大类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学院、各部门对第一线管理人员加强影响重大类事件隐患识别、事件预防、应急处理技巧等知识的专项教育及严肃处理力度。
(四)各学院辅导员应做好学生失踪、自杀、打架斗殴、非正常死伤事件、治安或刑事案件、校外侵入暴力或抢劫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考试安全突发事件(试题泄密、集体舞弊等)、毕业生毕业离校期间不稳定事件、诱发性学生或家长在校园闹事事件、媒体介入调查采访事件、宿舍内闹事起哄事件等影响重大事件的引导、处理、沟通工作。
(五)健全学校、学院、班、宿舍四位一体的舆情报告报机制,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第五章 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类事件
自然灾害类事件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方面。结合石家庄具体实际情况,此类事件主要集中在地震、强冰雪灾害、暴风雷雨灾害,具体的应急响应如下:
(一)地震
1、临震应急响应
接到关于石家庄市境内地震临震预报后,全院进入临震应急期,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即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辅导员应迅速到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集结,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紧急工作会议,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安排部署应急措施,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工作小组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信息组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学校的抗震救灾措施及抗震工作的准备情况。
(3)根据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学生避震疏散时间及场所。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4)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5)信息组、协调处置组加强广大学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学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强化地震知识与逃生技巧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误传和谣传,稳定校园秩序。
(6)学校安全工作处检查消防设施,排查学院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
(7)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方面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校园和生活秩序。
(8)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1.2突发地震应急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全校学生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指定区域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3)领导小组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正课时间:A、正在上课的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按演习确定的撤离路线立即撤到安全地点。课余时间:B、所有校内人员根据自己所在位置迅速就近撤到安全地点(主教学楼前广场、学院操场、轮滑场、图书馆广场)。
(4)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安全工作处、总务处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发生其它灾害。
(5)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学院大操场并送至附近医院或医疗点抢救。
(6)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处置组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资料档案的救护和保护工作,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7)信息组积极协助做好广大学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与心理咨询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8)信息组迅速了解和掌握学院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
(9)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并做出书面总结。
2、强冰雪灾害
为预防冬季可能出现的大雪、暴雪袭击我校所在区域,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做好防雪灾、防冻灾工作,特制定防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1)接到关于石家庄市境内强冰雪灾害预报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马上成立现场指挥部处置工作。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具体领导负责学校的安全防冻、抗雪灾工作。
(2)信息组、协调处置组第一时间加强对学生进行雪天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果断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信息组主动与气象相关部门等联系,落实有关措施,确保雪天交通安全。
(4)总务处负责购买、派发防雪、防冻应急所需的各种工具及物品。
(5)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总务处、宿管中心及协调处置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杜绝雪压房塌事故及冰凌砸伤事故的发生。
(6)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24小时全天候值班、校总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巡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处理。
(7)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成立学校防雪、防冻应急突击队,突击队成员由各部门教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组成,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8)突击队负责学校积雪及冰冻的清除工作,及时清除学校门口、校园内及校园房顶积雪。
(9)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积雪及冰冻的清除工作。
(10)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并做出书面总结。
3、暴风雷雨灾害
为预防夏、秋两季可能出现的大风、暴雨袭击我校所在区域,确保全校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防暴风雷雨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1)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马上成立现场指挥部处置工作。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具体领导、负责学校的暴风雷雨灾害防控工作。
(2)信息组、协调处置组第一时间加强对学生进行此类气象灾害天气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果断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信息组主动与气象相关部门等联系,落实有关措施,确保特殊天气的交通安全。
(4)总务处结合基建处调集、派发防风、防雨应急所需的各种工具物资。
(5)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总务处、宿管中心及协调处置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杜绝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
(6)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24小时全天候值班、校总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巡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处理。
(7)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突击队,突击队成员由各部门教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组成,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8)负责学校积水的清除工作,及时清除学院门口、校园内及校园房顶积水。
(9)配合上级有关部分做好积水及风灾后的清除工作。
(10)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并做出书面总结。
(二)安全事故类事件
安全事故类事件主要包括火灾、触电、拥挤踩踏、晚间突发停电、交通事故、设施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在建工程安全事故、建筑物倒塌事件、易燃易爆危险品事件等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结合石家庄的具体实际情况和高校实际情况,此类事件主要集中在火灾、电源类突发事件、夜间突发停电、交通事故、易燃易爆危险品、拥挤踩踏等事件,具体的应急响应如下:
1、火灾类
(1)一经发现火灾,事发现场在1分钟内组成第一战斗力量迅速展开灭火,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马上成立现场指挥部处置工作。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具体领导负责学校防灾减灾和人员疏散安置工作。
(2)在场人员第一时间通过119报警,将起火部位、燃烧物品性质、火灾态势、蔓延方向、速度、火场内是否有电源和被困人员情况、现场扑救力量和指挥人员行动情况,消防设施操作使用情况等及时、全面告知消防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迎接消防车,疏通消防车的过往通道。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掌握火场情况,做出正确判断,主要包括起火部位、燃烧物品性质、火灾态势、蔓延方向、速度、火场内是否有电源和被困人员情况、现场扑救力量和指挥人员行动情况,消防设施操作使用情况等。
(4)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现场的指挥工作,根据火势发展和灭火疏散需要,随时调集各种力量,参加灭火战斗。
(5)协调处置组及时通知医务部门,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做好伤亡人员的家属通知、接待、安抚工作。
(6)信息组密切关注各种信息来源,做好舆论应急回应。
(7)安全工作处协助消防部门及时查明火灾原因,并形成材料上报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
(8)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各系、各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教育,配合安全工作部门进行年度安全消防演练。
(9)安全工作处、各学院平时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队伍应变能力,对消防器材进行经常性的不间断的检查、维修,以确保万无一失。
2、电源类突发事件,包括触电、夜间突发停电等
2.1 触电事故应急响应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在场人员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总务处或宿管中心切断总电源。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2)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事故人员部门,启动本预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由协调处置组具体负责事故处理工作。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协调处置组及时向校院主管领导跟踪报告进展情况。
(5)协调处置组做好触电者家属通知和死伤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
(6)协调处置组排查事故原因,做好事故总结,及时处理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7)信息组指导协调处置组做好舆论回应工作。
(8)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平时安全用电的教育工作,安全工作处、总务处、宿管中心做好日常用电设施的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2夜间突发停电应急响应
为确保学院正常的“三个秩序”,保证一旦出现晚间停电或临时停电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控制局面,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我院可能出现的不定期停电情况,特制定我校晚间突发停电应急响应机制。
(1) 一经晚间突发停电,启动本预案,并成立隶属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以总务处、安全工作处、宿管中心为主的晚间停电应急处理小组,负责排查原因、恢复供电、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使学生思想保持稳定。
(2)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总务处、宿管中心通过学校办公室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学生、教职员工、学校各学院部门(特别是食堂及学生公寓),以网络、广播、粘贴停电通知的形式发布停电消息。与此同时,总务处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对工作。
(3)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总务处当天值班电工应立即到总务处值班室集合,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学院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学院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4)学院配备自备保安电源、应急照明灯、必要的应急物资(处理内部电力故障需要的一些常用维修设备和材料)。安全工作处和总务处平时定期对内部的保安电源及设施进行检查,如自备发电机、应急灯、出口指示、人员导向指示灯(牌)等,有效提高突发停电事件应急能力。
(5)遇宿舍晚间突发停电,值班老师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总值班,并听从校总值班的安排;在位值班老师应做好对学生的安抚工作,配合宿管中心老师按宿舍巡视学生在位情况,避免不安定情况出现。
(6)遇教学楼晚自习大面积停电,值班辅导员迅速了解情况,通知当天值班的校总值班,由校总值班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安排值班辅导员稳定学生;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须疏散学生,注重慎防踩踏事故;疏散学生时,老师控制楼道、楼梯口,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学生下楼梯一律靠右边行走,禁止学生在疏散过程中停住弯腰去系鞋带或捡丢下的物品,各楼层疏散必须错开时间,防止拥挤、践踏。
(7)事后,由总务处负责人将晚间突发停电的整体情况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8)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安全工作处、学生处做好平常演练,做好防范,加强巡查检修,防患于未然。
2.3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1)有效应急处置我院学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2)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在场人员应及时向110报告事故,说明事故发生详细位置,同时向所属部门领导汇报,启动本预案。
(3)成立隶属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以发生交通事故学生所属部门为主,学生处、安全工作处配合协调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负责救治伤员、受伤学生及其家属的安抚、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4)发生人员伤亡时,在场人员及时拨打120,送往事故现场较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5)交通事故发生后,协调处置组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协助交警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协助提供交警需要的材料。
(6)负责领导和学生的辅导员应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护送受伤的学生到医院,了解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第一时间与受伤学生的家属取得联系,通知其到医院,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7)及时做好学生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院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8)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并由信息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9)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各学院、各部门做好日常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2.4易燃易爆危险品
(1)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启动本预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鉴于其危险性和危害性,马上成立指挥部处置工作。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
(2)协调处置组及时拨打110报警,协助警察处置此类物品。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人员疏散、清点和安置工作,及时将最新情况向指挥部通报,如遇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进行及时就近救治。
(4)协调处置组做好死亡、受伤学生家属的安抚工作。
(5)协调处置组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警方破案。
(6)事件处理完毕,协调处置组将整体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7)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学院日常维稳工作,正面引导,强化自我安全意识。
2.5楼梯通道拥挤踩踏
(1)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启动本预案,马上成立指挥部处置工作。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
(2)一旦在学校楼梯通道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时,周边教师迅速到现场按各教学楼的应急疏散方案有序地进行疏散,并安排学生通知相关领导和其它老师到场进行组织工作。
(3)值班辅导员、任课教师迅速到位,根据情况迅速拨打120和110请求支援或直接送受伤害学生就近医院就医。
(4)各学院做好其余学生的思想教育与安抚工作。
(5) 安全工作处、学生处保护第一现场,协助警方做好调查工作。
(6)协调处置组负责通知伤亡者的家长,做好接待、安抚工作。
(7)协调处置组根据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处理此次事件,并将处理的进展情况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
(8)信息组做好事件正面舆论宣传与媒体应对工作。
(9)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各学院、各部门日常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6设施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在建工程安全事故、建筑物倒塌事件参照上述预案有所侧重执行。
(三)公共卫生类事件
公共卫生类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学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卫生事件。结合学校所在地区实际情况及高校人群密集的特点,此类事件隐患主要集中在食物及水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突发性急病等方面,具体的应急响应如下:
1、食源性中毒
(1)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即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启动本预案,马上成立指挥部处置工作。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
(2)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命令食堂和便利店立即停止食品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由信息组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3)协调处置组立即将发病学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安全工作处协助警方进行现场疏散警戒、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5)协调处置组现场疏散警戒、调查组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处置组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必要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各部门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的督查,对于不合格的食品出售单位进行整改,以确保食品安全。
(10)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并进行总结。
(11)如学生因食用校外餐馆、摊贩食物而引发食物中毒的,应向本人或其同学问清食物来源,其它可参照执行。
2、水源性中毒
(1)一旦发生校内水源性中毒或可疑水源中毒时,立即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启动本预案,马上成立指挥部处置工作。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
(2)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命令食堂和便利店立即停止水源性食品出售活动,封锁公众水源,并在第一时间由信息组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3)协调处置组立即将发病学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安全工作处协助警方进行现场疏散警戒、保留造成水源性中毒或者可能导致水源性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5)协调处置组现场疏散警戒、调查组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处置组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水源性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必要的,移交司法机关。
(9)食堂、宿管中心、总务处三方联动做好日常饮水安全的督查,以确保饮水安全。
(10)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11)如学生因食用校外餐馆、摊贩水源性食品而引发中毒的,应向本人或其同学问清来源,其它可参照执行。
3、传染病疫情
(1)校园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启动本预案,马上成立指挥部处置工作。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并请求指示,并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准备工作。
(2)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命令全校所有班级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3)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研究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系,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在停课放假期间,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4)安全工作处、各学院配合医疗部门现场疏散警戒、调查人员以保证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疏散警戒、调查人员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5)协调处置组协助相关部门在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6)疏散警戒、调查人员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7)学校医疗部门做好初期诊断以及确诊后联系防疫医院相关事宜。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现场疏散警戒、调查人员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8)协调处置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感染人员的家属通知、接待工作。
(9)信息组尊重和满足学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工作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10)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处置组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传染病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必要的,移交司法机关。
(12)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并写出书面总结。
4、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参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执行)
5、学生突发性疾病
(1)一经发生学生突发性疾病,成立隶属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以发生突发性疾病学生所属部门为主,学生处、安全工作处、校医院配合协调的突发性疾病应急处理小组,负责救治伤员、受伤学生及其家属的安抚、卫生安全教育工作。
(2)当学生突发性疾病发生时,在场人员及时拨打120,送往事故现场较近的医院进行救治,说明事故发生详细情况,同时向所属部门领导汇报,启动本预案。
(3)负责领导和学生的辅导员获悉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护送受伤的学生到医院,了解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第一时间与突发性疾病学生的家属取得联系,通知其到医院,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4)安全工作处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协助相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协助提供公安部门需要的材料。
(5)协调处置组及时做好学生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协调处置组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7)信息组尊重和满足学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病情及治疗工作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8)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处置组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学生突发疾病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9)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必要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0)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并写出书面总结。
(四)典型群体性事件
典型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集体上访事件、罢课、罢餐、绝食静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打砸抢闹事、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校内、校外)、参与传销组织、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等,考虑到其存在更多共性,应急响应如下:
1、一经发生学生存在上述典型群体性事件,启动本预案,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典型群体性事件整体处理工作。
2、当学生发生群体性事件时,发现人员第一时间向学生管理人员全面详实汇报具体情况。负责领导和学生的辅导员获悉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接管存在上述行为学生,了解情况,做认真细致的说教工作,并将了解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3、各学院、各部门责任到人,针对特定时期、特定人群、特定原因进行密切跟踪。各部门注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的处理突发事件即:
(1)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一旦出现张贴大小字报、标语和散发传单等情况。要迅速拍照取证,将原件收缴交学院安全工作处存查,随时对标语、传单的来源和张贴人(或散发人)进行调查询问,对有关当事人进行教育、监控(由协调处置组负责)。
(2)出现罢课等情况。一旦发现,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任课教师、辅导员动员学生回教室上课;凡不听劝告者一律以旷课论处;与此同时,要迅速查清罢课的组织者、煽动者及其背景,在弄清事实后做出严肃处理(由院办、学生处、团委、相关学院负责)。
(3)出现学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绝食静坐等情况。一旦发现立即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制止:一是迅速关闭校门,组织力量制止游行队伍上街(由安全工作处、协调处置组负责);二是对少数激进分子个别驱散,对个别领头者要及时进行隔离谈话(协调处置组负责);三是迅速动员不明真相的人离队(由学生处、团委、相关需要负责);四是调查取证组要及时拍照、摄影,由学校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组织各部门领导、教师、骨干、学生干部共同做好工作(由协调处置组负责)。
(4)出现煽动性演讲、聚众滋事的情况。有关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做好疏散劝导工作,对演讲者进行隔离谈话并查清背景情况,及时做出处理(由协调处置组、相关学院负责)。
(5)出现外来串联、煽动的不明身份人员。一律由安全处收留、查清,予以遣送出校。对其中有问题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由协调处置组与安全工作处负责)。
(6)出现冲击、抢占校广播室、电视台和学校其他有关部门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对为首者由安全工作处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对围观者要及时驱散;对私设广播的要坚决取缔并没收所有广播设备及宣传内容,在查清情况后对有关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由院办、学生处、团委、相关学院负责)。
(7)出现围攻学校领导等事件。根据具体情况,学生事件由学生处牵头,教职工事件由院办公室、人事处牵头,讨要债务事件由总务处、基建处、财务处牵头,其他相关责任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适当方式,包干化解,掌握当事人或煽动者的基本信息,视情况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国保支队、区国保大队及当地派出所。对于带头闹事者和幕后策划者,采取适当方式控制或隔离。收缴凶器,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由安全工作处、相关部门负责)。
(8)对于校内出现的打、砸、抢、烧事件,安全工作处值班保安、应急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封锁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带离现场、及时驱散围观者等强制措施,并同时请求公安机关迅速派警力增援,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调查取证组及时拍照、摄像。对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同意的记者采访、